2025人事处

关于开展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教师期满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3-02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发展,根据学校工作要求,现对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教师开展期满考核,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范围

2021年取得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的所有在职在岗人员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根据《beat365官方网站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及培养办法》(桂电信人〔2020〕2号)并结合实际,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教师在聘期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:

(一)基本职责。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专业实验实训课,积极承担学生毕业设计、课程设计、创新创业等实践教学工作。

(二)完成以下职责之一:

1.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,主持或参与相关的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研究,编撰适应“应用型”人才培养需求的课程教学大纲、实习(实训)指导手册等。

2.主持或参与所在教学单位的实验实训室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
3.根据所在教学单位安排,深入企业开展专业实践活动,追踪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。

4.积极承担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的指导工作。

三、材料提交及审核

(一)个人材料提交。2021年认定为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的教师,将考核表及证明材料(详见材料清单)提交至本单位。

(二)单位初审。各教学单位按照“双师型”教师在聘期内的工作职责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,汇总提交人事处。(知行楼825室)。

(三)材料复核。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证明材料逐一审核。

(四)考核结果公示。对期满考核合格通过的教师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
四、考核结果确认及应用

(一)结果确认。对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且合格的,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名单,人事处发布考核结果。

(二)结果应用。

1.考核合格。现任岗位为教学岗,且符合学校现行“双师双能型”教师认定条件的,按照学校最新文件规定,重新参与认定,符合条件的予以续聘,并在职务职级晋升、职称评审、评优评先、访学培训等方面优先推荐,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文件标准计算。

2.考核不合格或现任岗位为管理岗。不再予以续聘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《双师型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》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期满考核汇总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知行楼人事处825办公室,电子档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:chenshuyi@guit.edu.cn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人事处陈老师,联系电话:0773-8100991。

附件:1.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教师期满考核表

2.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教师期满考核材料清单

3.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期满考核汇总表

4.聘期内专业技术成果业绩汇总表

5.关于印发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定及培养办法(试行)》(桂电信人〔2020〕2号)

6.桂电信人〔2021〕3号关于公布学院2021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名单的通知

人事处

2026年3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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